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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调整私用驾驶员体检鉴定工作

2019-07-11 11:01 来源: 民航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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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用驾驶员体检鉴定工作即将进行调整,自7月15日起,私用驾驶员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可以由国内任一“三甲”级医院完成,经任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主检医师完成航空医学鉴定后即可申请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

此次政策调整,在2018年放宽私用驾驶员医学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流程,将“体格检查”和“航空医学鉴定”分开,通过设定检查项目清单,将体格检查交由社会“三甲”医院完成。这是民航局落实“放管服”工作部署,促进通航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为有志于投身民航,了解飞行的人民群众提供极大便利。

近年来,民航局按照促进通航发展的整体思路,突出分类管理,不断加强航空卫生工作,保障航空安全;降低通航驾驶员体检要求,简化体检流程。在规章方面,修订了CCAR-67部和CCAR-61部,延长私用驾驶员体检合格证有效期,降低了获取运动驾驶员执照的体检要求;在标准方面,结合飞行运行实际,修订《II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取消部分检查项目;在服务方面,设置通航体检服务站,实现常态化服务,同时上线了“电子体检合格证”应用程序,实现了“电子体检合格证”在各类体检合格证持有人的全覆盖;在流程简化方面,开通通航驾驶员体检快捷注册功能和体检网上预约功能,进一步为通航人员提供体检申请和查询便利。

民航局飞标司相关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私用驾驶员体检鉴定工作调整培训电视电话会上强调,此次工作调整是航卫工作上的重要调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体检鉴定工作对通航发展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的做好相关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用新理念激发通航市场发展活力,推动工作做实做细;要继续做好宣贯和培训工作,真正把这些“利好政策”传到通航驾驶员的耳朵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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